【招标公告】国道G10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强电杆线迁移工程)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07-04

【招标公告】国道G10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强电杆线迁移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道G10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强电杆线迁移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10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强电杆线迁移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国道G104线福安罗江大留至甘棠观里段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强电杆线迁移工程),本期国道G104罗江大留至甘棠三角坪段道路扩宽提升改造,位于该道路中段侧边有一座110kV山下变及35kV莲城变,承载主供罗江开发区及甘棠镇的两区域负荷供电;一是往罗江方向有4回10kV架空公网线路及1回10kV架空、地埋电缆客户专线, 二是往工贸区方向有6回10kV架空公网线路,三是往甘棠方向有4回10kV架空公网线路及3回10kV地埋电缆公网线路,涉及18回10kV线路在道路扩宽红线内,急需进行迁移改造。???? 改造双回架设10kV线路JKLYJ-10kV-240导线1.3km; 地埋敷设高压YJV22-8.7/15kV-3x300电缆5.2km,地埋敷设高压YJV22-8.7/15kV-3x150电缆0.33km,地埋敷设高压YJV22-8.7/15kV-3x70电缆1.1km;新立杆塔33基,新建二进四出环网箱6台,630kVA箱变6台,400kVA成套杆上变3台,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8台,隔离开关22组、避雷器46组。新建电缆排管沟2.8km,工井63座,新建环网箱基础14座,箱变基础14座。敷设MPP-150管3.2km,敷设MPP-100管7.3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电缆敷设、电杆组立、新建环网箱、箱变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6.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44.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 市[2007]171号)中机电安装工程大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383216(含暂列金***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及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标准,且应通过 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 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设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2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街尾路251号8幢7层,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安市富春北路132号
联系电话:0593-63851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游乐场附近)市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
联系电话:0593-2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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