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分离分析产教融合基地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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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华厦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分离分析产教融合基地两台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分离分析产教融合基地两台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限价:1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提供资质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1.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谈判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和联系方式。
(三)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相关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安装。
2.报价含税金、搬运安装费以及新机的安装调试费等,结算时需要提供发票。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用户培训工作,并自行承担安装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4.本项目需按照用户要求安装到指定位置,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两年,留合同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内有任何质量问题须无偿更换或维修。
5.安装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要文明、安全、规范安装,安装过程中须避开师生可能上下课高峰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当日产生垃圾,要按照学校相关部门要求统一堆放,在完工后统一清理外运。
6.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紧急故障须在4小时内响应立即维修,非紧急故障须在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相应配件以确保正常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8日15:00】到【2024年7月5日15:00】(不含周末、节假日)
(二)获取方式: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rf5S3zLJ/填写登记相关信息获取文件,厦门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华厦学院(注:请有意向及需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先电联我校,文件获取:0592-6210253,联系人:阳老师;现场踏勘:15759683078,联系人:张老师。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6:30】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密封递交(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声明、谈判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清单报价等),厦门华厦学院东北门门岗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老师联系电话:0592-621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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