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零星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零星修缮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零星修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邀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JDHPC[2024]第013号 致:中建金财(福建)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进安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洹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零星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城区场部,大庄,寨下老场部等;
2.2工程建设规模: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零星修缮工程 ,施工图所有的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建筑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8日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9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城办事处(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业主单位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2日 09:30,提交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
地址:兴浦路187号综合楼4楼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
邮编:353400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零星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城区场部,大庄,寨下老场部等;
2.2工程建设规模:约***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零星修缮工程 ,施工图所有的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建筑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8日至 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9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城办事处(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发改法规[2018]25号文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业主单位不需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2日 09:30,提交地点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
地址:兴浦路187号综合楼4楼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正大路仙楼嘉园4号楼105-106号店铺
邮编:353400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人:福建省浦城寨下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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