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闽侯县洋里乡机关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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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闽侯县洋里乡机关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闽侯县洋里乡机关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闽侯县甘蔗街道员工公寓35栋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4]074号
项目名称:闽侯县洋里乡机关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报价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报价人若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无须提供上述材料,只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员工公寓35栋204室
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洋里乡中街路1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员工公寓35栋2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闽侯县洋里乡机关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闽侯县甘蔗街道员工公寓35栋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4]074号
项目名称:闽侯县洋里乡机关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单位 |
一 | 闽侯县洋里乡机关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 |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报价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报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6-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6-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报价人若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无须提供上述材料,只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员工公寓35栋204室
方式: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洋里乡中街路1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员工公寓35栋2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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