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蓬莱自然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蓬莱自然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蓬莱自然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投标邀请书
福建岚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凌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闽通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自然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发包价为402793元,k值为1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费用收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fzwz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③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0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7月05日 9时 30 分前前往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都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uzhouwuzi.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10号新药创制中心1号楼23层
电话:***,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电话:***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福建岚蓤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凌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闽通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自然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发包价为402793元,k值为1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费用收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fzwz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③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0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7月05日 9时 30 分前前往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都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uzhouwuzi.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10号新药创制中心1号楼23层
电话:***,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电话:***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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