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九都村委至白岩、岭尾至洋门路基路面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九都村委至白岩、岭尾至洋门路基路面修复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九都村委至白岩、岭尾至洋门路基路面修复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德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坤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坤筑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都村委至白岩、岭尾至洋门路基路面修复工程,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
1.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都村委至白岩、岭尾至洋门路基路面修复工程等包含的所有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20 日至2024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融信第一城18座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 )。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 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 函制度,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7 月 4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1/)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两园区三创产业园1号楼24层,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融信第一城18座201单元,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附件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月日
致:福建德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坤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坤筑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都村委至白岩、岭尾至洋门路基路面修复工程,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高新区;
1.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都村委至白岩、岭尾至洋门路基路面修复工程等包含的所有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6 月 20 日至2024年 6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融信第一城18座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 )。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 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 函制度,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7 月 4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1/)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两园区三创产业园1号楼24层,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融信第一城18座201单元,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附件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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