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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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W-20240618020
项目名称: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115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115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49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方式:报名方式一:供应商到现场报名的,可派员至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报名方式二:供应商通过邮箱形式报名,需将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发至我工作人员邮箱(邮箱:NDJWZB@1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与报名费转账截图一起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NDJWZB@163.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大道头村富中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 话: ***
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W-20240618020
项目名称: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115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115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49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1.00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以由磋商小组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方式:报名方式一:供应商到现场报名的,可派员至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 报名方式二:供应商通过邮箱形式报名,需将加盖公章的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和报名费用转账凭证发至我工作人员邮箱(邮箱:NDJWZB@163.com,邮件发出后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予以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即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与报名费转账截图一起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NDJWZB@163.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 招标文件编号:NDJW-20240618020 |
| 项目名称:蕉城区洪口乡洪州村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 报名公司名称: |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 手机: 电话: 传真: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大道头村富中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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