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武夷山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武夷山市枫林溪巨口村花桥河段疏浚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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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武夷山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夷山市枫林溪巨口村花桥河段疏浚整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武夷山市枫林溪巨口村花桥河段疏浚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泉宏【2024】02号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枫林溪巨口村花桥河段疏浚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362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362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方式: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该项目仅面向受邀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五十九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武夷山市枫林溪巨口村花桥河段疏浚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泉宏【2024】02号
项目名称:武夷山市枫林溪巨口村花桥河段疏浚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362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362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谈判保证金 |
1 | 武夷山市枫林溪巨口村花桥河段疏浚整治项目 | 1项 | *** | *** | 建筑业 | 否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方式: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该项目仅面向受邀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夷山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五九北路五十九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508号三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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