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TACGGC006-1、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2024-TACGGC006-1、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同安承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TACGGC006-1、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同安承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24-TACGGC006-1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采购预算:586.4448万元,项目内容:2024-2026年度各小型污水厂(站)及农村污水处理站等污泥运输及处置服务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 (七)廉洁承诺: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未被其注册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 (九)单位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十)投标人须承诺:①截至开标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投标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②截至开标之日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天通过上述查询渠道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如果投标人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虚假承诺,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 1、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3、①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范本)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④若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06-14 08:30:00】到【2024-06-2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0元;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tacggc@163.com报名购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8507487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05 14: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2024年07月05日14:30:00(北京时间),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东路297号一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7-05 14: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东路297号一层
七、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同安城建水务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同安承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东路297号一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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