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公厕管理人员及有偿清运驾驶员、辅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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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公厕管理人员及有偿清运驾驶员、辅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公厕管理人员及有偿清运驾驶员、辅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Z-C2024010
项目名称: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公厕管理人员及有偿清运驾驶员、辅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1.44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1.44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326744933@qq.com进行报名登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5层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202406050632375.docx
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公厕管理人员及有偿清运驾驶员、辅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Z-C2024010
项目名称: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公厕管理人员及有偿清运驾驶员、辅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1.44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1.44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公厕管理人员及有偿清运驾驶员、辅工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1.00 | ***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报名的,须至我司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按照本公司《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326744933@qq.com进行报名登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拓兴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5层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微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2室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20240605063237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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