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三明市 发布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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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三明市 采购单位 明溪县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受明溪县总医院委托,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21]FJPZ[CS]2024001、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1]FJPZ[CS]2024001
项目名称: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5,000.00元
采购包1(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5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55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根据明财购【2021】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3)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视为符合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6-05
至 2024-06-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17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三层开标室(汇鑫大厦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4-06-17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三层开标室(汇鑫大厦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明溪县总医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乾龙新村16幢三层307室(汇鑫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平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
明溪县总医院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显微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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