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采-竞争性磋商-2024-GCZB013“厦门科技馆沧江营地”保洁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4-06-06
【招标公告】国采-竞争性磋商-2024-GCZB013“厦门科技馆沧江营地”保洁外包服务-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海投物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采-竞争性磋商-2024-GCZB013"厦门科技馆沧江营地"保洁外包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采竞争性磋商-2024-GCZB013“厦门科技馆沧江营地”保洁外包服务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2024-GCZB01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科技馆沧江营地”保洁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53.76万元,招标人为厦门海投物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厦门科技馆沧江营地”保洁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科技馆沧江营地”保洁外包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一般资格证
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
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
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项目,供应商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
告。无法按照第(1)、(2)、(3)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
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
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
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
应商,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
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
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
据复印件。(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
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
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信用承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
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应为原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
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六)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
(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
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
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
错误。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
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
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
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
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
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
明的一致。 (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
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
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应为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4日17时30分到2024年06月1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若选择线上购买方式,应将已填写完整相关内容的《磋
商文件获取联系表》、磋商文件工本费缴交凭证发至邮箱 zfcg622@163.com, 并致电林女士
0592-2069927, 确认是否收到《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磋商文件工本费缴交凭证,《磋商文
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得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 室国采(福建)招标
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 室国采(福建)招标
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他
采购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投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18层1801-1820 单元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 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fcg62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YQ八尖丫/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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