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市广福路(福宁南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桩基检测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宁德市 发布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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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宁德市 采购单位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德市广福路(福宁南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桩基检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条件

    宁德市广福路(福宁南路至金马南路段)道路工程桩基检测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东侨财政,行政监督部门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东侨开发区
    2.2控制价(估算价):89.7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53.82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检测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桩基检测,桥梁检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水泥搅拌桩检测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进场检测的第二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桥梁检测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进场检测的第二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检测。逾期完成检测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具有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及桥梁与地下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必须具备本招标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注:各项检测项目指:桥桩声波透射法检测、静载试验、动载试验、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水泥搅拌桩单桩承载力,取芯);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应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 CMA 证书)。投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配足试验检测的仪器设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6月11日09时20分42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4年06月10日 10时00分
    5.2交易地点: 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南部旧办公楼903室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德东侨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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