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利桥至清昌大道段河道整治部分)-倪松闸(二期)项目派遣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利桥至清昌大道段河道整治部分)-倪松闸(二期)项目派遣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 项目名称 | 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FQ-NSZZB-019 | 项目名称: 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利桥至清昌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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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利桥至清昌大道段河道整治部分)-倪松闸(二期)项目派遣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受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福清市龙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程(利桥至清昌大道段河道整治部分)-倪松闸(二期)项目 派遣外包服务采购招标(招标编号:FQ-NSZZB-01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向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招标人将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3.5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三年)无行贿行为记录(行贿行为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时间为准)。招标人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3.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3.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交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录;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详见第六章中的“声明函”)。 3.9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月 4 日 8 时至 2024 年 6 月 9 日 8 时(北京时间如与报价平台实际截止时间不一致,以报价平台实际截止时间为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0元。 6、投标保证金:无。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月 14 日 8时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8.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9、开标及评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4日。 9.2 评标时间:开标后三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9.3 开标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线上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 )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1.1招标人: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路659号5楼中交办公楼汽车站 联系人:*** 电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系人: / 11.3招标文件费用账户 开户名: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 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1610007052553196 12、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杏林湾商务运营中心1号楼15层 联系人:倪睿良、陈金辉 电 话:*** 邮箱:106770224@qq.com 2024年06月04日 招标人:中交(福清)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路659号5楼中交办公楼汽车站 联系人:*** 电话:***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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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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