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1号)新建书屋及周边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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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1号)新建书屋及周边提升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 1 号)新建书屋及周边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FJQYQL(005)
本工程于2024年6月3日9∶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林畲镇茶亭岗 1 号
电话: *** 联系人:*** 。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 1 号)新建书屋及周边提升项目;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监督部门: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 1 号)新建书屋及周
边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FJQYQL(005)
本工程于2024年6月3日9∶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林畲镇茶亭岗 1 号
电话: *** 联系人:*** 。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 1 号)新建书屋及周边提升项目;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监督部门: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项目编号: FJQYQL(005)
本工程于2024年6月3日9∶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林畲镇茶亭岗 1 号
电话: *** 联系人:*** 。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 1 号)新建书屋及周边提升项目;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监督部门: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 1 号)新建书屋及周
边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FJQYQL(005)
本工程于2024年6月3日9∶00时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林畲镇茶亭岗 1 号
电话: *** 联系人:*** 。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某部(林畲镇茶亭岗 1 号)新建书屋及周边提升项目;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06月3日至2024年06月6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监督部门: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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