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对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SMG2024003-1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服务一览表。
4、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7日,每天08:30—12:00, 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电子邮件发售。
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2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人帐户后,发送电子邮件至smzhangwanchun.fjsy@sinopec.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信息需清晰可辨。待招标人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工程与采购管理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公司传真:0591-87761087。
汇款信息: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1402023209600061758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备注:报名参加2024年5月15日开标的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编号:FJSMG2024003)的投标人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即可,无需再转200元。
5、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
6、收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5日8:5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9、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至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或公告予以答复。
10、 发布公告媒介: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网站(www.sinopecsenmeifj.com),请投标人关注。
11、 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按第4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2、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3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
传 真:0591-87761087 邮 编:35000
附:采购服务一览表
采购服务一览表
备注: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清罐装备运输、管理、安全、服务、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6%)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资格标准: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备油罐清洗或设备清洗、清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至少1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是指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加能站、油库清罐),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资料。
5.报价截止日报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两个网站截图。
6.报价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报价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未出现安全、环保事故。须提供由报价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13、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件及所需材料均须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骑缝公章。
2024年5月29日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对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JSMG2024003-1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服务一览表。
4、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7日,每天08:30—12:00, 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电子邮件发售。
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2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人帐户后,发送电子邮件至smzhangwanchun.fjsy@sinopec.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信息需清晰可辨。待招标人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工程与采购管理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公司传真:0591-87761087。
汇款信息: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1402023209600061758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备注:报名参加2024年5月15日开标的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编号:FJSMG2024003)的投标人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即可,无需再转200元。
5、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
6、收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5日8:5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9、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至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或公告予以答复。
10、 发布公告媒介: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网站(www.sinopecsenmeifj.com),请投标人关注。
11、 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按第4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2、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3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
传 真:0591-87761087 邮 编:35000
附:采购服务一览表
采购服务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含税6%) | 交货地点 | |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 | |||||||
| 1 | 1 | 加能站机械清罐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台 | 756 | 144 | 3500 | 服务地点:招标人所辖位于福建省各市、区、县、高速路以及县道、省道、国道的加能站。 |
备注: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投标人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劳务、清罐装备运输、管理、安全、服务、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6%)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资格标准: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备油罐清洗或设备清洗、清洁。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至少10万元以上(类似业绩是指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加能站、油库清罐),业绩证明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资料。
5.报价截止日报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两个网站截图。
6.报价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报价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未出现安全、环保事故。须提供由报价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13、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证件及所需材料均须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骑缝公章。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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