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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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君平招字(2024)第 2-21 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2.44 万元,招标人为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蓬莱村、吴岭村、龙津村、姜莲村、仑山村、上沙村、草洋村、福溪村、蒋溪村、侯龙村、梅林村、吾顶村、吾西村、择水村、龙湖村、美寨村、乌石村、呈祥村、东溪村、西村村、长坑村、白珩村、竹溪村、桂洋村、茂春村、岐山村、文太村、新岭村、福德村、福联村、下西坑村、云贵村、黄沙村、含春村、涂山村、溪塔村、下洋村、新坂村及新村村的污水管 网工程及蓬莱村的污水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具备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注册监 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 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永春县湖滨路 379 号)报名 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君平建设 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 3 家名单 如下:福建港永建工有限公司、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蓬莱村、吴岭村、龙津村、姜莲村、仑山村、上沙村、草洋村、福溪村、蒋溪村、侯龙村、梅林村、吾顶村、吾西村、择水村、龙湖村、美寨村、乌石村、呈祥村、东溪村、西村村、长坑村、白珩村、竹溪村、桂洋村、茂春村、岐山村、文太村、新岭村、福德村、福联村、下西坑村、云贵村、黄沙村、含春村、涂山村、溪塔村、下洋村、新坂村及新村村 的污水管网工程及蓬莱村的污水泵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监 理专业范围包括污水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 所有内容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造价 2346.3498 万元。
2.5 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
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 文规定的 8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人民币 42.44 万元。施工监理 服务费最终的计费额以经有权部门审定的施工结算总造价为基数计取。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 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具备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 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 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12:00,下 午 15:00-18:00),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永春县湖滨路 379 号)报名并获取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工程不要求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投标人应 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
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8.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邮编: 362600 ;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湖滨路 379 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fjjp27196988@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春桃溪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环城路 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36424659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 379 号 联 系 人: 王强
电 话: ***
电子邮件: fjjp271969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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