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分局加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分局加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分局加固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分局加固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403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分局加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80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822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2)邮件购买: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代理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价款至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及现场报名要求携带资料的扫描件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代理公司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报名)邮箱地址:fjsxzb@163.com;电话联系:0591-8350852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二、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25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陈琴、姚碧娟、李鑫、陈倩倩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分局加固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403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东游分局加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803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8228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加固改造 | 1.00 | 988228.8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2)邮件购买: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代理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价款至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等)及现场报名要求携带资料的扫描件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代理公司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报名)邮箱地址:fjsxzb@163.com;电话联系:0591-83508520。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二、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 特别提示 |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25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陈琴、姚碧娟、李鑫、陈倩倩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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