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沙村团结溪农家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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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沙村团结溪农家乐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沙村团结溪农家乐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
(2)工程建设规模:约86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5月22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2)本招标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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