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进口疏水阀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进口疏水阀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进口疏水阀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深圳市优坤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进口疏水阀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进口疏水阀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331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331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郑国栋 电话:025-86728611
邮箱:2000297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进口疏水阀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60331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60331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深圳市优坤科技有限公司 | 中集安瑞科能源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09.520000 | 399.6188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合同签订后6个月 | 暂定合同签订后6个月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VTI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Mogas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瑞金二期项目(2X1000MW)超超临界汽轮机(DR96A-01)、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6月11日 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X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28日 | 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2*1000MW)项目进口气动疏水阀(主汽及抽汽系统)、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8.21 江陵项目(2X660MW)超超临界汽轮机(M195-02)疏水系统进口阀门(球阀)、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2016.11.21 石洞口项目DR95-03-5/6机组气动疏水球阀、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2021.02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郑国栋 电话:025-86728611
邮箱:20002974@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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