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自营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结果】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自营资产公开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自营资产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我司拟对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下称“家居广场”)自营空置资产(不含代管社区资产)组织公开招租,现将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主体
本次招租工作由厦门市天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司”或“出租方”)组织开展,并与中标人签订《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负责家居广场的日常管理。
二、招租标的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共11个(见附件1),租赁期限为2年,第2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无免租金装修期,各标的坐落、租赁用途、面积、竞租起始价、竞租保证金、最低加价幅度及同等条件下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等见附件1。
三、发布招租信息
招租信息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日在湖里区政府官网(http://www.huli.gov.cn/)、天地集团官网(http://www.xmtiandi.net/)、“厦门天地集团”和“天地资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家居广场公告栏现场张贴。
四、现场踏勘
本次招租不安排统一看样时间,需要看样的,可自行现场查看或预约我司工作人员带看。
五、报名
1.竞租申请人须为境内合法企业法人(不含港澳台)、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租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竞租申请人必须按我司规定的租赁用途使用房屋,经营业态必须符合家居广场的整体规划,只能从事建材家居相关产品的经营、办公、产品展示等业态(租赁用途为市场配套的除外,从事餐饮的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竞租申请书中需注明经营品牌(租赁用途为办公的不设经营品牌);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竞租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 (court.gov.cn)),或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2)竞租申请人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管理费、公维金或其他应付费用未结清的;或与我司发生诉讼且被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4.应提交报名材料
(1)竞租申请人为企业法人:①竞租申请书;②企业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信用中国网址:信用中国 (creditchina.gov.cn));⑤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⑥承诺函;⑦若委托,应提交完整的委托资料(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竞租申请人为个体经营者:①竞租申请书;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信用厦门网址:信用中国(福建厦门) (xm.gov.cn));⑤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⑥承诺函;⑦若委托,应提交完整的委托资料(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租申请人为自然人:①竞租申请书;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④承诺函;
5.竞租保证金
竞租申请人必须于提交报名材料前以转账的方式缴交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并在转账单上备注“(标的)的竞租保证金”字样,如:综合楼305-306(X号标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交方必须与报名主体一致。缴交竞租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单位全称:厦门市天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台湾街支行
账号:40353001040002561
6.竞租申请人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须分别提交各标的相应的报名材料,并缴交竞租保证金。
7.以上报名材料需盖章、签字后现场提交至报名处(家居广场综合楼305—306室),竞租申请人需携带各证照的原件,用于我司核验身份,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报名环节,我司只负责接收材料和核验身份,不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竞租申请人对竞租活动或招租房屋现状有疑义的,应在办理竞租申请前向我司提出,一旦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招租条件和招租房屋的现状、房产性质、权属情况等无异议,若需要修改或补充材料,应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8.报名时间、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日(工作日)
8:30—11:30、 14:30—17:30
报名地址:家居广场综合楼305—306室
联系方式:0592-5529900、5518045(高先生、曹先生、苏先生)
六、交易规则
1.资格审核
我司将于2024年6月4日对竞租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凡通过资质审核的竞租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竞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认定为审核不通过,不得参与竞租。
(1)竞租申请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
(2)在竞租申请受理期届满后提交申请文件的;
(3)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4)报名经营的业态不符合招租公告规定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缴交竞租保证金或未缴交至指定银行账号的;
(7)申请文件经核查为虚假文件的。
2.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以月租金报价,最终成交价为该标的起始年的月租金标准,竞租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 9:00-11:00。
竞租活动采用“公开竞争竞价——价高者得”方式,在天地集团“网上竞租管理系统”上进行(微信小程序:天地资产竞租)。获得竞租资格的竞租申请人,我司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竞租账号和密码,竞租人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天地资产竞租”系统竞租大厅,在规定的竞租时间进行报价。竞租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间(9:00-10:00),不受时间限制;限时报价期间(10:00-11:00),若未在3分钟内完成加价,竞租活动结束。
竞租人进入竞租大厅报价,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竞租设定竞租起始价及加价幅度,竞租人第一次以起始价应价后,以后每次报价均须不低于1个加价幅度;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租申请人可不加价报价,实现优先权,优先承租权人未在最高价报价的,视作放弃优先权;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申请人报名的,可以按实际报价但不能低于竞租起始价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
竞租活动结束后,我司将在家居广场公告栏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若无异议,则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4.本次招租中,被证实存在围标、串标、操纵、敲诈、胁迫、恐吓等扰乱招租活动的竞租申请人,我司将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并取消此次竞租资格或中标资格。
七、签订租赁合同及房屋交付
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与我司签订《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我司将没收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签订租赁合同后,由我司指派专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交付状态以办理移交手续时房屋现状为准,房屋交付时间以我司通知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日与合同租期起算日有矛盾时,调整为以出租方实际交房之日开始计算租期,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不能在我司通知时间交房的,视为我司已交付房屋。
八、竞租保证金
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直接抵扣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支付的费用,若不足以抵扣,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凭补交凭证领取租赁合同。若有剩余,我司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到承租人的账户中(不计息)。
竞租申请被确认无效者或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我司按原渠道退还到竞租申请人的账户中(不计息)。
九、租金、履约保证金、管理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水电费缴交标准及要求
1.本次招租成交价为该标的起始年的月租金标准,租金按期缴交,每3个月租金累计为一期,第一期租金按本公告第八条从竞租保证金中抵扣,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租金应于每一期开始至少提前5日内缴清,承租人凭缴款凭证向出租方领取租金发票,本租金均为含税租金;
2.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度2个月租金标准收取,按本公告第八条从竞租保证金中抵扣,合同期满,承租人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管理费以租赁面积计算,承租人每月10日前付清,收费标准为:东区一楼6元/月·㎡;东区二楼4元/月·㎡;综合楼一楼6元/月·㎡;综合楼二、三楼3元/月·㎡;所有楼梯间240元/间·月,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动,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4.建筑垃圾处理费以每个承租户为一个单位计算,承租人应于每月10日前付清,收费标准为:经营业态为夹板、石膏、硅酸钙板类50元/月·户、经营其他业态(不含办公)30元/月·户,此费用不含商家二次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动,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5.承租人应支付的水电费包含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费及公摊水电费,于每月20日前根据出租方提供的缴费单足额支付。
十、日常管理
1.家居广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出租方负责,承租人承诺服从管理,在租赁期内不得有异议,若管理方发生变动,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2.租赁期间承租人即是使用标的房屋的消防、治安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承租人经营场所内不得存在“三合一”现象,不得住人、不得煮饭,不得在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加工操作;
4.承租人不得在房屋门前、人行道摆设样品栏、广告牌;不得在二层房屋的廊道、楼梯转台堆放杂物;不得在停车位设障碍物,阻碍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停车位摆放夹板、木栊、石膏板;
5.承租人停车应遵守出租方《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停车月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6.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应诚信守法经营,不能销售任何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垄断和价格欺诈;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按本合同约定安全使用房屋,使用过程中涉及合同未约定的情况,应善意处置并及时与出租方沟通协商解决;
8.承租人在本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出租方将根据承租人在本合同期内的履约情况,对承租人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信用等级达到“良”及以上标准的,在下轮公开招租中,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未达到“良”及以上标准的,在下轮公开招租中,承租人无优先承租权;
9.出于安全用电考虑,家居广场供电时间为每天8:00—22:00,承租人不得私自接电或使用发电设备。
十一、房屋的装修、维修与设备维护
1.承租人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承租人的装修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设备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影响公共安全(包括相邻权);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或在外立面增加附着物、构筑物;
3.承租人在装修期间应封闭施工,装修材料,土头、废料要及时清运,不得占道堆放;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因承租人责任产生的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维修维护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承租人必须尽最大审慎义务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操作;
6.租赁期间,因正常的检修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水、电等公共设施等暂时性的中断,出租方不负责损失的赔偿;
7.出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安全检查以及就承租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情况等进行检查,承租人应予配合和支持,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8.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的消防整改工作。
十二、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包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承租人如未取得下个租赁周期的承租权,须将房屋腾空,移出属于承租人的可移动资产,不可移动资产及二次装修部分不得破坏、保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将房屋无条件退还给出租方。届时承租人所投入的装修及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装修补偿或其他任何损失;
2.租赁期满(包括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腾空、退还出租方,并清扫干净;
3.租赁期满(包括合同解除与变更)之日起30日内,承租人应完成注册登记于租赁房屋内所有公司或个体的全部证照登记地变更或注销手续,并缴清全部水费、电费、通信费等费用;
4.租赁期满前3个月,届时出租方有续租政策支持的前提下,承租人有续租需求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若承租人自愿接受续签方案,且承租人信用等级评定达到“良”及以上的,经出租方审议批准后,出租方将与承租人续签一次租赁合同。
十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若承租人不再经营,须将房屋交还我司;
2.承租人若由于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确需转租的,可向出租方书面申请转让房屋承租权,经出租方审议批准后方可转让,承租人须按申请当年度一个月租金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赁行为变更管理费。承租人将房屋变更给法定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以个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变更成公司(承租人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控股的大股东),出租方不收取租赁行为变更管理费;
3.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违约行为当年度2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四、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则租赁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延期或者终止执行;
2.因政府政策需要搬迁、征地拆迁、安置,或因其他非出租方主观因素以及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因素等原因致使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前需紧急召回、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不承担任何补偿。
十五、关于原租赁合同的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若发生新旧合同不能衔接的情形,即原合同已到期,新合同尚未签订,原合同到期至本次公开招租签订新租赁合同期间的租金,以占用费的形式收取,收取标准按原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计算;若原承租人不再租赁,应按原合同约定将房屋腾空、退还我司。现状已打通多个单元房屋合并为一个标的,若多个单元租赁合同前后到期时间不一致,统一延长至后合同到期的时间,合同先到期的房屋按原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占用费;
2.原承租人未竞得原租赁标的,必须按原合同规定在合同到期前将房屋退还我司,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退还的,可适当延长,但应在竞租结束后1个月内将房屋退还我司。期间的占用费按原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为标准收取,以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十六、特别提示
1.招租信息发布后,若我司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招租活动、变更招租条件和招租时间等,将在天地集团、资管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请竞租申请人及时关注;
2.竞租申请人收到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后,为确保账号安全,建议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为避免报价过程中操作错误,建议竞租申请人提前进入竞租系统熟悉操作界面和报价规则,若有需要,可致电咨询;
3.本招租公告与附件具有不可分割的完整性,公告中未涉及的内容以附件《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为准;
4. 如存在以行贿、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承租招租标的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涉事人员及案件移交相关纪律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置。
5.我司负责本次招租全部工作,未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代理,所有未经我司官方发布的通知均为虚假信息,竞租申请人应提高警惕、谨防诈骗,认真识别我司指定银行账号。
附件:1.资产清单
2.竞租申请书(范本)
3.承诺函(范本)
4.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厦门市天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一、招租主体
本次招租工作由厦门市天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司”或“出租方”)组织开展,并与中标人签订《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负责家居广场的日常管理。
二、招租标的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共11个(见附件1),租赁期限为2年,第2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无免租金装修期,各标的坐落、租赁用途、面积、竞租起始价、竞租保证金、最低加价幅度及同等条件下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等见附件1。
三、发布招租信息
招租信息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日在湖里区政府官网(http://www.huli.gov.cn/)、天地集团官网(http://www.xmtiandi.net/)、“厦门天地集团”和“天地资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在家居广场公告栏现场张贴。
四、现场踏勘
本次招租不安排统一看样时间,需要看样的,可自行现场查看或预约我司工作人员带看。
五、报名
1.竞租申请人须为境内合法企业法人(不含港澳台)、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租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竞租申请人必须按我司规定的租赁用途使用房屋,经营业态必须符合家居广场的整体规划,只能从事建材家居相关产品的经营、办公、产品展示等业态(租赁用途为市场配套的除外,从事餐饮的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竞租申请书中需注明经营品牌(租赁用途为办公的不设经营品牌);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竞租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 (court.gov.cn)),或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2)竞租申请人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管理费、公维金或其他应付费用未结清的;或与我司发生诉讼且被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4.应提交报名材料
(1)竞租申请人为企业法人:①竞租申请书;②企业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信用中国网址:信用中国 (creditchina.gov.cn));⑤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⑥承诺函;⑦若委托,应提交完整的委托资料(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竞租申请人为个体经营者:①竞租申请书;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信用厦门网址:信用中国(福建厦门) (xm.gov.cn));⑤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⑥承诺函;⑦若委托,应提交完整的委托资料(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租申请人为自然人:①竞租申请书;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④承诺函;
5.竞租保证金
竞租申请人必须于提交报名材料前以转账的方式缴交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并在转账单上备注“(标的)的竞租保证金”字样,如:综合楼305-306(X号标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交方必须与报名主体一致。缴交竞租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单位全称:厦门市天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台湾街支行
账号:40353001040002561
6.竞租申请人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须分别提交各标的相应的报名材料,并缴交竞租保证金。
7.以上报名材料需盖章、签字后现场提交至报名处(家居广场综合楼305—306室),竞租申请人需携带各证照的原件,用于我司核验身份,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报名环节,我司只负责接收材料和核验身份,不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竞租申请人对竞租活动或招租房屋现状有疑义的,应在办理竞租申请前向我司提出,一旦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招租条件和招租房屋的现状、房产性质、权属情况等无异议,若需要修改或补充材料,应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8.报名时间、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日(工作日)
8:30—11:30、 14:30—17:30
报名地址:家居广场综合楼305—306室
联系方式:0592-5529900、5518045(高先生、曹先生、苏先生)
六、交易规则
1.资格审核
我司将于2024年6月4日对竞租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凡通过资质审核的竞租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竞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认定为审核不通过,不得参与竞租。
(1)竞租申请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
(2)在竞租申请受理期届满后提交申请文件的;
(3)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4)报名经营的业态不符合招租公告规定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缴交竞租保证金或未缴交至指定银行账号的;
(7)申请文件经核查为虚假文件的。
2.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以月租金报价,最终成交价为该标的起始年的月租金标准,竞租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 9:00-11:00。
竞租活动采用“公开竞争竞价——价高者得”方式,在天地集团“网上竞租管理系统”上进行(微信小程序:天地资产竞租)。获得竞租资格的竞租申请人,我司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竞租账号和密码,竞租人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天地资产竞租”系统竞租大厅,在规定的竞租时间进行报价。竞租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间(9:00-10:00),不受时间限制;限时报价期间(10:00-11:00),若未在3分钟内完成加价,竞租活动结束。
竞租人进入竞租大厅报价,竞租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竞租设定竞租起始价及加价幅度,竞租人第一次以起始价应价后,以后每次报价均须不低于1个加价幅度;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竞租申请人可不加价报价,实现优先权,优先承租权人未在最高价报价的,视作放弃优先权;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申请人报名的,可以按实际报价但不能低于竞租起始价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
竞租活动结束后,我司将在家居广场公告栏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天,若无异议,则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4.本次招租中,被证实存在围标、串标、操纵、敲诈、胁迫、恐吓等扰乱招租活动的竞租申请人,我司将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并取消此次竞租资格或中标资格。
七、签订租赁合同及房屋交付
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与我司签订《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我司将没收中标人的竞租保证金,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签订租赁合同后,由我司指派专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交付状态以办理移交手续时房屋现状为准,房屋交付时间以我司通知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日与合同租期起算日有矛盾时,调整为以出租方实际交房之日开始计算租期,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不能在我司通知时间交房的,视为我司已交付房屋。
八、竞租保证金
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直接抵扣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支付的费用,若不足以抵扣,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凭补交凭证领取租赁合同。若有剩余,我司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还到承租人的账户中(不计息)。
竞租申请被确认无效者或未竞得者的竞租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我司按原渠道退还到竞租申请人的账户中(不计息)。
九、租金、履约保证金、管理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水电费缴交标准及要求
1.本次招租成交价为该标的起始年的月租金标准,租金按期缴交,每3个月租金累计为一期,第一期租金按本公告第八条从竞租保证金中抵扣,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租金应于每一期开始至少提前5日内缴清,承租人凭缴款凭证向出租方领取租金发票,本租金均为含税租金;
2.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度2个月租金标准收取,按本公告第八条从竞租保证金中抵扣,合同期满,承租人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管理费以租赁面积计算,承租人每月10日前付清,收费标准为:东区一楼6元/月·㎡;东区二楼4元/月·㎡;综合楼一楼6元/月·㎡;综合楼二、三楼3元/月·㎡;所有楼梯间240元/间·月,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动,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4.建筑垃圾处理费以每个承租户为一个单位计算,承租人应于每月10日前付清,收费标准为:经营业态为夹板、石膏、硅酸钙板类50元/月·户、经营其他业态(不含办公)30元/月·户,此费用不含商家二次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动,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5.承租人应支付的水电费包含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水电费及公摊水电费,于每月20日前根据出租方提供的缴费单足额支付。
十、日常管理
1.家居广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出租方负责,承租人承诺服从管理,在租赁期内不得有异议,若管理方发生变动,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2.租赁期间承租人即是使用标的房屋的消防、治安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承租人经营场所内不得存在“三合一”现象,不得住人、不得煮饭,不得在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加工操作;
4.承租人不得在房屋门前、人行道摆设样品栏、广告牌;不得在二层房屋的廊道、楼梯转台堆放杂物;不得在停车位设障碍物,阻碍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停车位摆放夹板、木栊、石膏板;
5.承租人停车应遵守出租方《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停车月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6.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应诚信守法经营,不能销售任何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垄断和价格欺诈;
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按本合同约定安全使用房屋,使用过程中涉及合同未约定的情况,应善意处置并及时与出租方沟通协商解决;
8.承租人在本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出租方将根据承租人在本合同期内的履约情况,对承租人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信用等级达到“良”及以上标准的,在下轮公开招租中,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未达到“良”及以上标准的,在下轮公开招租中,承租人无优先承租权;
9.出于安全用电考虑,家居广场供电时间为每天8:00—22:00,承租人不得私自接电或使用发电设备。
十一、房屋的装修、维修与设备维护
1.承租人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2.承租人的装修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设备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影响公共安全(包括相邻权);不得擅自改变外立面或在外立面增加附着物、构筑物;
3.承租人在装修期间应封闭施工,装修材料,土头、废料要及时清运,不得占道堆放;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因承租人责任产生的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维修维护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承租人必须尽最大审慎义务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操作;
6.租赁期间,因正常的检修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水、电等公共设施等暂时性的中断,出租方不负责损失的赔偿;
7.出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安全检查以及就承租人对房屋的维修维护情况等进行检查,承租人应予配合和支持,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
8.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的消防整改工作。
十二、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包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承租人如未取得下个租赁周期的承租权,须将房屋腾空,移出属于承租人的可移动资产,不可移动资产及二次装修部分不得破坏、保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将房屋无条件退还给出租方。届时承租人所投入的装修及不可拆卸的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装修补偿或其他任何损失;
2.租赁期满(包括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腾空、退还出租方,并清扫干净;
3.租赁期满(包括合同解除与变更)之日起30日内,承租人应完成注册登记于租赁房屋内所有公司或个体的全部证照登记地变更或注销手续,并缴清全部水费、电费、通信费等费用;
4.租赁期满前3个月,届时出租方有续租政策支持的前提下,承租人有续租需求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若承租人自愿接受续签方案,且承租人信用等级评定达到“良”及以上的,经出租方审议批准后,出租方将与承租人续签一次租赁合同。
十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若承租人不再经营,须将房屋交还我司;
2.承租人若由于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确需转租的,可向出租方书面申请转让房屋承租权,经出租方审议批准后方可转让,承租人须按申请当年度一个月租金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租赁行为变更管理费。承租人将房屋变更给法定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以个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变更成公司(承租人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控股的大股东),出租方不收取租赁行为变更管理费;
3.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按违约行为当年度2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十四、其他约定
1.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则租赁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延期或者终止执行;
2.因政府政策需要搬迁、征地拆迁、安置,或因其他非出租方主观因素以及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因素等原因致使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前需紧急召回、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不承担任何补偿。
十五、关于原租赁合同的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若发生新旧合同不能衔接的情形,即原合同已到期,新合同尚未签订,原合同到期至本次公开招租签订新租赁合同期间的租金,以占用费的形式收取,收取标准按原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计算;若原承租人不再租赁,应按原合同约定将房屋腾空、退还我司。现状已打通多个单元房屋合并为一个标的,若多个单元租赁合同前后到期时间不一致,统一延长至后合同到期的时间,合同先到期的房屋按原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标准收取占用费;
2.原承租人未竞得原租赁标的,必须按原合同规定在合同到期前将房屋退还我司,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退还的,可适当延长,但应在竞租结束后1个月内将房屋退还我司。期间的占用费按原合同最后一个月租金为标准收取,以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十六、特别提示
1.招租信息发布后,若我司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招租活动、变更招租条件和招租时间等,将在天地集团、资管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知,请竞租申请人及时关注;
2.竞租申请人收到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后,为确保账号安全,建议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为避免报价过程中操作错误,建议竞租申请人提前进入竞租系统熟悉操作界面和报价规则,若有需要,可致电咨询;
3.本招租公告与附件具有不可分割的完整性,公告中未涉及的内容以附件《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为准;
4. 如存在以行贿、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承租招租标的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涉事人员及案件移交相关纪律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置。
5.我司负责本次招租全部工作,未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代理,所有未经我司官方发布的通知均为虚假信息,竞租申请人应提高警惕、谨防诈骗,认真识别我司指定银行账号。
附件:1.资产清单
2.竞租申请书(范本)
3.承诺函(范本)
4.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厦门市天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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