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植树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21

【招标公告】植树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植树苗木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植树苗木采购项目经校院相关领导批准,现决定以公开询价形式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询价。一、项目概况和预算
1.项目名称:植树苗木采购
2.采购数量:1批
3.项目参数:见附件3
4.项目预算控制价:***元(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3.特定条件:1.提供2个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需提供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格材料,并注明联系方式。
2.需提供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苗木采购报价单》),并填写《询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所有材料胶装,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将档案袋背面两端封口处贴上封条并盖上公章。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四、注意事项
 1.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评标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后符合资格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因中标人原因,中标后超过45天未履行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视同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经采购人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标的物、解除合同、不支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5月27日下午17:30时前将询价文件密封投递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候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南门投标箱(位于保安室内),逾期投递的投标文件无效。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53669、18050286847(请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后勤服务处(基建处)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2:     
 
询价响应承诺书
 
我方经研究,决定参加本次                 项目询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报价见我方报价文件。
2、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协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事项。
3、我方应询价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所作的承诺,均真实有效。
 
询价响应单位(盖章): 
 
响应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3:
 
植树苗木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植树苗木47株(苗木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见需求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采购苗木需求表
序号
名称
技术和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株限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广东怀枝
荔枝
Φ20-25cm高度4.5-5m
全冠苗

10
4832
48320
 
2
莆田荔枝
Φ20-25cm 高度7-8m
全冠苗

7
4654
32578
 
3
广东石硖
龙眼
Φ10cm 高度1.5-2.0m
全冠苗

5
2125
10625
 
4
龙眼
Φ20-25cm 高度6-7m
全冠苗

3
4360
13080
 
5
台湾水仙
芒果
Φ10cm 高度3-3.5m
全冠苗

5
1526
7630
 
6
芒果
Φ15-18cm高度3.5-4m
全冠苗

15
2888
43320
 
7
广东黄皮果
Φ12-15cm高度2.6-3m
全冠苗

2
2513
5026
 
8
12T随车吊
场内调运

8
872
6976
 
9
运输费
 

2
5995
11990
 
10
安全文明
施工费
 

1
4130
4130
 
11
合     计(元)
 
 
 
***
 
服务要求:1.报价含苗木价、运输费、卸车费、税费等,不得超过预算价;2.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苗木运送到指定位置;3.中标人所属人员、车辆安全责任自负。

 
三、商务要求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
(二)交付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三)交付条件:现场验收合格后交付。
(四)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
(五)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金额的5%提交。
(六)中标人责任及义务:
1.按采购人要求制定苗木包装、运输、吊卸方案,提出现场配合要求,将苗木按期运送至指定地点。
2.全面保证苗木质量,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苗木成活期为验收合格后6个月,如在成活期内苗木未成活的,按投标清单内苗木单价扣除其未成活苗木数量的款项。
3.负责苗木的现场选苗、配送、养护(一般养护由甲方物业代管)和对采购人指定的养护人员进行苗木管理及养护的培训。如苗木需进行现场特殊养护,应当在接到养护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养护,若未尽到养护义务,则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修金。
4.做好所属人员、车辆和财物等安全防护工作,按地方相关规定为所属人员投保,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责任自负;保持现场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到人走场清。
(七)现场踏勘要求:无
(八)验收方法
按采购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验收。
(九)合同服务期限: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十)违约情形
1.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中标人交付的合格产品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拒收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0.5% 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             
 2.中标人违约责任
(1)中标人逾期履行服务的,中标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0.5%,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7日 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中标人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规定及《采购文件》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人逾期交货处理。中标人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中标人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情形。
(十一)安全责任
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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