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太湖园区污水管网改线工程(华源二期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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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太湖园区污水管网改线工程(华源二期段)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编号:正群莆招(2024)0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园区污水管网改线工程(华源二期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施工投资约7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5月20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会议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159395200。
3)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项目编号均可。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2024年5月20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园区污水管网改线工程(华源二期段)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施工投资约7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5月20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会议室进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159395200。
3)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第三方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项目编号均可。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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