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寿宁县平溪卧龙桥接线工程(重新招标)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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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寿宁县平溪卧龙桥接线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条件 | |
寿宁县平溪卧龙桥接线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寿宁县平溪镇 2.2控制价(估算价):88.10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79.7375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 (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3)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 、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投标人应上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1 、投标人有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存在争议等,一律不可以参加投标;2、在“信用中国”网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需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查询结果)。三、1、因中标方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整,(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项目金额的10%)。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5月20日16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6时00分 5.2交易地点: 寿宁县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平溪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寿宁县平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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