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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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导则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导则采购公告
采购邀请书
致: 上海华世创景旅游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苏州乾川历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采购条件
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导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20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导则,采购预算:20万元,项目内容: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导则研究,一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谈判担保函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5-13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采购包01人民币300元;
通过联系招标代理人员线下获取,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6 10: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清源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提交方式: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16 10:00:00】
2、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清源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60-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金贸大厦42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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