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南平市国道316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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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南平市国道316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度南平市国道316线延平段灾害防治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③,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相关规定的需要,添加其它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8 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修改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③,及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相关规定的需要,添加其它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8 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投标人在报价时,单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单价且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固化清单详见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yp/)的补充通知附件。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四、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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