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溪头村新街194号楼店面招租项目(三次)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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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溪头村新街194号楼店面招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溪头村新街194号楼店面招租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DHFJ[2024]第010号-2
2.招标项目:溪头村新街194号楼店面招租项目(三次)
3.招标人: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村民委员会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包数

位置

租赁性质

租赁总面积

租赁期限

起始年租金单价

投标保证金(元)

合同包1

白沙镇溪头村

经营生产

189平方米

3年

291.6元/年/平方米

0

租赁用途为:用于经营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零售批发,服务类等经营场所,不得利用该场所从事违法经营。
业态选择:仅限经营生产使用,不能从事其他或违法活动等
年租金单价报价:具体详见上表格。
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时间:租期3年,每年年初一一次性缴纳当年的租金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须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或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承诺)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行政违规纪录、处罚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240507日至20240513日止(含法定节假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购买标书。投标人报名时,企业提交投标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携带身份证原件校验)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均为300元人民币/份;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0528日上午 09:30 (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由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40528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地址: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10.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接受。发布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村民委员会
地 址: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重要风险提示: 承租期间,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但遇国家、政府部门需要征迁,招标人应退还剩余租金。中标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撤离。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招标要求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底价

投标保证金(元)

1

溪头村新街194号楼店面招租项目(三次)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189平方米

3年

291.6元/年/平方米

0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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