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网点临时柜台租赁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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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网点临时柜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网点临时柜台租赁服务项目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网点临时柜台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MZQZCZ02-2024013号)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网点临时柜台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MZQZCZ02-2024013号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网点临时柜台租赁服务项目
  4、采购内容:

  合同包

  服务内容

  租赁数量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元)

  1

  临时柜台租赁

  4套

  50000元/套

  ***

  3个月

  4000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50000元/套,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租赁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5、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或无违约行为,未发生法律纠纷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如为复印件的,另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5.1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5.2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投标响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7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5万元的金融网点临时柜台租赁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材料,原件备查)。
  5.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第5.8条的声明以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  (2)未达到以上任一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及磋商文件提供期限:为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7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获取。
  6.3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购买磋商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文件时提供购买磋商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
  8.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日。
  10、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
  1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泉州市温陵路中段(九一街口邮政大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悦荟广场303、305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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