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厦门方信-竞争性磋商-FX2024-SH051-测序仪及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厦门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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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厦门市 采购单位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厦门方信-竞争性磋商-FX2024-SH051-测序仪及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厦门方信-竞争性磋商-FX2024-SH051-测序仪及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FX2024-SH051测序仪及准分子激光设备维保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83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基因测序仪维保,采购预算:60万元,项目内容:基因测序仪维保1项,服务期限:3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02: 项目名称:准分子激光系统维保,采购预算:23万元,项目内容:准分子激光系统维保1项,服务期限:2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期内(可追溯至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二)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02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期内(可追溯至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不实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二)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5-08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100元;采购包02人民币100元;
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0592-888869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9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开标大厅,现场递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09 09:3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评标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账号:35101536001050005459。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八、监督部门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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