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护眼灯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招标结果】护眼灯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护眼灯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福建省辉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350305]PTSSZYC[CS]2024001-1
二、项目名称:护眼灯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辉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897号五楼 796,265.00元 104.7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护眼灯采购):
货物类(福建省辉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室内照明灯具 护眼灯 立达信 C17-L3200-01、
B22-L2700-02等
71 11,215.0000 796,265.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剑伟
评审专家: 郑维谦 、 吴丽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缴纳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缴纳招标服务费,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100万-500万元部分按1.1%缴纳。 2、成交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莆田南门支行 ;开户账号:8111301011200853491; 3、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护眼灯采购:1.194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为合格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实验中学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魏厝村村口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2号楼
联系方式:0594-2859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94-2859890
莆田市数字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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