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屏南县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屏南县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屏南县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屏南县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交易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屏南县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屏南县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条件 | |
屏南县闽台文化交流中心(屏南县漈下等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前汾溪中国美院综合艺术教育基地建设二期)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福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屏南县屏城乡 2.2控制价(估算价):40.4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8.289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1 座地上 2 层的闽台文化交流中心楼,1 座地上 1层的甘国宝文化研学基地,2 座地上 3 层的闽台文化旅游体验馆,三段室外连廊,以及其配套的道路、给排水、供电、照明、弱电、绿化景观工程等公用工程和设施。 2.4工期要求:30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配套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相关工程监理相关服务规范及检验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监理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工程竣工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结论书为计费基数,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收费标准7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含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其他人员要求:(1)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1人(2)监理员(建筑工程专业)1人、安全监理员1人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4月26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8时30分 5.2交易地点: 屏南县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福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屏城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福建兴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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