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及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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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创新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及检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及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JCX-FA007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及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13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61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050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050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6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包2:(1)特定资格: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方式:投标方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若有)【公司邮箱:fjcxzb@126.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安市南山下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创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及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JCX-FA007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及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613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61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信息工程监理服务 | 1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40506.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40506.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26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第三方检测服务 | 1 | 140506.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包2:(1)特定资格: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方式:投标方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以上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且购买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方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若有)【公司邮箱:fjcxzb@126.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安市南山下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创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福晟.银座1505-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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