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至2025年度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服务项目询价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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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至2025年度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至2025年度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服务项目询价征集
受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2024年至2025年度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征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递交报价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征集要求及内容
1.1、2024年至2025年度供水管网漏水探测服务项目。根据本项目拟采购的服务内容(附后)进行每立方米单价报价(单价/m3)。
1.2、服务内容
1.2.1、项目概况
1.2.1.1、对业主单位供水区域内的指定供水管网范围进行系统漏水普查和探测工作,目的是减少因自来水管道漏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产销差率,节约宝贵的水资源。
1.2.1.2、工作范围:福州市长乐区市政供水管网;业主单位指定的区域。
1.2.1.3、工作重点为主干管道及乡镇管道普查、DMA计量夜间流量大的小区降损探测、DMA问题区域的重点排查。
1.2.1.4、工期:自批准开工之日起一年。
1.2.2、技术及服务要求
1.2.2.1、漏水量的确认方法
1.2.2.1.1、容积法,现场计量;
1.2.2.1.2、如不能用容积法,则根据漏点的面积和管网压力,计算漏点的水量损失。
计算公式如下:
C-流量系数0.63; A-漏水孔面积(m2)
Q—推算漏水量(m3/h); H-孔口附近日平均压力25m(水柱高m)
g – 9.8 m/s2
1.2.2.1.3、单个漏点的最大漏水量,计算上限为:
(1)当漏水管道口径DN>150mm时,单个漏点漏水量(封顶流量)上限为100 m3/h;
(2)当漏水管道口径DN≤150mm时,单个漏点漏水量上限(额定流量)如下表:
口径(mm) | DN15 | DN20 | DN25 | DN32 | DN40 | DN50 | DN65 | DN80 | DN100 | DN150 |
流量(m3/h) | 0.765 | 1.36 | 2.215 | 3.48 | 5.44 | 8.50 | 14.36 | 21.76 | 34.00 | 76.50 |
1.2.2.1.4、当同一管道上的两个或多个漏点,间隔距离≤2 m时,漏点数量是1个,漏水量按最大单个漏点计算。最大漏水量不能超过封顶流量或额定流量。
1.2.2.2、阀门井(不含被埋的阀门)内的漏水,管网泄水的阀门关不严,不计入本次检测的漏水量,但发现后应如实向业主单位报告。
1.2.2.3、漏水量验收标准
1.2.2.3.1、在双方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由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对服务单位查出的漏点逐点开挖进行验证,服务单位不得在没有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开挖验证,否则业主单位将不对该漏点进行确认,如擅自开挖造成业主单位的经济损失,服务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2.3.2、对于漏点现场,服务单位必须按业主单位要求填写漏水量确认单,并进行现场拍照,同时通知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同对漏水量进行确认。
1.2.2.3.3、服务单位的工作量以双方委派的人员签字的签证单为准,未经签字的工作量将不予确认。
1.2.2.4、测漏队伍工作管理要求
1.2.2.4.1、在保证供水管网正常安全运行的情况下进行检测工作。
1.2.2.4.2、对于业主单位交代的指定区域的漏水量探测工作,3天内必须回复结果,对于暂时无法确认的漏水点需汇报管网部及技术部相关领导,积极配合其他技术方法的应用,持续推进降损的工作。
1.2.2.4.3、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服务单位必须制定明确的安全施工管理方案,真正落实并做到人员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安全,在施工中发生事故或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的所有责任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与业主单位无关。若因为服务单位的原因给业主单位造成损失的,服务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2.4.4、使用非破坏性的检漏方法,以免正常的供水受到影响(打孔听音的检漏方法除外)。
1.2.2.4.5、负责检漏过程的设计、控制、管理、实施,并在开始实施前提交给业主单位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计划方案。
1.2.2.4.6、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监控措施,以保障施工质量。具体为:
1.2.2.4.6.1、将所负责工作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几个小区域,每个小区域安排一个台组检测。
1.2.2.4.6.2、对供水干管距离长、埋深大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测漏技术解决方案。
1.2.2.4.6.3、各个台组探测完后,交换工作区域重新检测,完成整个工程的互检工作,每个小区域至少由其它小组复检一次。
1.2.2.4.6.4、漏点确认后,在路面上用油漆标示。在开挖维修前,填报暗漏点开挖申报表。暗漏点开挖申报表包括漏点定位图,地图和现场照片。
1.2.2.4.6.5、漏水点修复后,对漏水点周围一公里内管道重新探测,以发现被该漏水点掩盖的其它微小漏水点。
1.2.2.4.6.6、在检测期间,服务单位必须检查业主单位提供的管网图册与现场实际情况(包括管道走向,阀门,管径,管材)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则应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管网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报告。对管线不明区域,协助业主绘制简易管网走向图。
1.2.2.4.6.7、在实施前提交的工作组织计划中须明确质量控制制度。
1.2.2.4.6.8、对业主单位检漏队伍进行理论技术和实践相结合的现场经验交流。并且在测漏期间业主单位可以在认为合适的任何时候跟队学习。积极配合提高业主单位人员的漏水检测能力。
1.2.2.4.7、服务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联络系统(项目经理负责制),以便于工作实施中与业主单位的配合。每周向业主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及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单位协商解决,以提高工作效率;
1.2.2.4.8、在施工期间,服务单位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人员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及第三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等责任由服务单位承担;因测漏过程造成相关损失及责任全部由服务单位承担;服务单位应按国家及地方法规的规定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险或相关险种。
1.2.2.4.9、按照漏点开挖申报表,对漏水量的计算和折扣,参见下表:
针对疑难漏水点的排查性开挖除外。
漏点定位精度 | 漏量计算的折扣 |
≤±1.0 m | 100% |
>1.0 m, ≤2 m | 50% |
>2.0m | 0% |
1.2.2.4.10、如果没有发现漏点,开挖和恢复等相关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费用标准按当地政府相关标准计算,费用从结算款中扣除。针对疑难漏水点的排查性开挖除外。
1.2.2.4.11、对所提供的所有漏点都应配合业主单位进行全部开挖以计量确认;
1.2.2.4.12、做好业主单位提供资料的保存和保密工作,未经业主单位许可,不得私自复印、损毁或交给第三方使用。合同期满后,将上述资料交回给业主单位,并对业主单位提供的资料数据保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诉讼中产生的差旅、误工、聘请律师等所有费用。
1.2.2.4.13、服务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操作技能熟练,要求在作业现场至少配备4-6位技术员,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增补。
1.2.2.4.14、要求现场测漏台组至少配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听音棒、听漏仪、管线定位仪、相关仪和钻孔设备。鼓励测漏公司应用更多先进有效的测漏设备。
1.2.2.4.15、要求测漏公司制定完善的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齐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时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2、其他要求
2.1、付款
2.1.1、付款方式:合同服务期内,每月根据实际漏损点测算服务费用,按3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的余款20%累积到合同期最后一个月作为年度考核款。
2.1.2、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不予支付年度考核款。
注:业主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产销差率连续2个月低于15%。
2.1.3、完成业主单位年度考核指标情况下,年度考核90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年度考核款;80(含)~90(不含)分,按90%支付年度考核款;80分以下按80%支付年度考核款;70分以下按70%支付年度考核款。60分以下不支付年度考核款。
2.1.4、未完成业主单位年度考核指标情况下,年度考核90分及以上,按50%支付年度考核款;80(含)~90(不含)分,按40%支付年度考核款;80分以下按30%支付年度考核款;70分以下按20%支付年度考核款。60分以下不支付年度考核款。
2.2、检漏服务考核表
项目 | 分值 | 项目说明 | 得分 |
检出数量 | 25 | 按每月派单任务反馈情况及每月检测出的漏损点数量,结合漏损等情况打分。 | |
探测准确性 | 20 | 工作人员在进行漏水探测时,是否能够准确地确定漏水点的位置,有无明显错报现象等打分。 | |
服务意识沟通能力 | 15 | 检漏工作的反馈的表现,沟通的及时等打分。 | |
人员配合度、及时到位率 | 20 | 业主单位对服务单位在工作进展中的工作态度、配合度进行综合评分。业主单位有听漏需求时,服务单位听漏人员需在2小时内响应,不及时响应,不配合的情况打分。 | |
设备配备 | 20 | 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漏水检测仪、听音棒、听漏仪、钻孔设备及余氯测试工具、安全保护装备、有害气体检测设备等在现场长期配备。其它装备如数字相关仪、水听器、地下管线探测仪、机器人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或调用,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 | |
安全事故 | 否决项 | 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不予支付年度考核款。 | |
2.3、收费标准
工程费用=漏水点漏水量(Q,m3/h)×24小时×180天×合同价 元/m3;
单价:按合同价元/m3计算。
3、递交材料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
3.1、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2、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4、报价材料(每立方米单价报价(单价/m3))
注:①以上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袋内装袋。
②所有纸质材料一式叁份,统一用A4纸打印并胶装,需在方案递交时间截止前送达我公司,送达我公司的资料概不退还。
4、时间与地点安排:
4.1、方案递交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09:00至2024年4月25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4.2、方案接收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3层E单元)
4.3、邮寄地址(运费自理):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43号新都会财经广场3层E单元)
4.4、收件人:李俊泽联系电话:15859433258
4.5、项目方案拟定评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 上午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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