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2026年龙岩高速所辖区域路面机动车抢修项目

所属地区:福建龙岩市 发布日期:2024-04-18

【招标公告】2024-2026年龙岩高速所辖区域路面机动车抢修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龙岩市 采购单位 龙岩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4-2026年龙岩高速所辖区域路面机动车抢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2026年龙岩高速所辖区域路面机动车抢修项目招商公告

2024-2026年龙岩高速所辖区域路面机动车抢修项目
招商公告

一、标的内容
1.1.招商标的:本次招商标的为龙岩高速所辖区域路面机动车抢修(含外援清障)权,根据路段分为9个合同包,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路段标号

招商含税底价
(首年保底承包管理费)


G76:漳州界-龙岩西K153、AK155+700右-K160右、S76:K0-K32、S65:K0-K2

26000元


G76:K153-K199 (不含京源口右洞)、S66:K0-K9

166800元


G25:K3185-K3245、S66:K9-K36、S40:K162-K218、K231-K270

17500元


S21:K379+743-K477、S65:K17+615-K20+775、S67:K0-K16

9000元


S40:K123-K161

6800元


G76:K227-K286

12600元


G25:K3089+400-K3139+500

5230元


G25:K3139+500-K3185、G76:K199+600-K227

17900元


S21:K314+987-K379+743、S30:K6+798-K77+845、
K86+209-K94+852

16800元

1.1.承包期限:1+2年,其中第一年为固定承包期,第二年和第三年均为合同考核期,固定承包期末年开始,逐年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考核合格后续签一年。具体承包起止时间以《承包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
1.2.递增方式:第二年起承包管理费每年递增5%。
二、承包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一般资格要求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范围包含车辆救援服务或清障救援或相关行业;
2.1.2备案三类或三类以上的汽车维修资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申请,也不接受转包或分包经营;
2.1.4承包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抢修车辆、平板清障车、吊车、盘货车辆各不少于1辆,并按要求建立相关台账,特种车辆驾驶及操作人员须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及操作资格,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定期检验合格;
2.1.5承包申请人涉及2个及以上执勤点的抢修单位必须配置抢修车辆不少于2辆,抢修人员不少于4人;日常保障平板背车不少于2辆,节假日及保畅期间不少于4辆,每辆车随车人员不少于2人;
2.1.6承包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抢修车随车配备设备、装备配置不得低于:电焊机1台、风炮机1台、发电机1台、打气机1台、千斤顶2个、声光报警器1台、夜间照明等应急抢修设备和相应的警示牌、反光锥筒等布控设施,布控设施规格需按照福建省高速公路龙岩道路勤务中心(以下简称龙岩道路勤务中心)要求配置和更新;
2.1.7抢修人员配备应满足24小时抢修要求,并持有相应的车辆维修从业资格证。
2.1.8抢修单位接到抢修需求指令后到达龙岩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且到达需协助地点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
2.2禁止条件
承包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申请无效:
2.2.1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被列入法院、银行征信失信名单的;
2.1.2近2年内曾经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1.3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系统有未解决的经济纠纷;
2.1.4在福建省高速集团经营开发合同及信用考核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承包申请人须接受的主要招商条件
3.1.经营要求
路面机动车抢修业务以及社会清障作业收费标准、作业标准严格按照《关于社会施救力量参与高速公路清障服务费用收取问题的意见》(闽高路政〔2014〕29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闽高路政〔2014〕2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
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高运营〔2023〕35号)执行。管理规范按照龙岩高速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受高速交警、高速行政执法等部门监管。
3.2.风险管控
承包申请人应到承包标的路段进行尽职调查,对路网车流进行考察,费用自负。承包方应当自行对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商项目承包方的要求,决定是否参与招商并承包该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并对报名参与招商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3.安全责任
经营期间承包方应服从高速公路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抢修、社会清障行业规范经营。负责抢修(社会清障)经营项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综治等工作,承包方需给本项目所有相关的作业人员缴交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其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低于30万/人/年、雇主责任保险不低于80万/人/年)和社保工伤险需给参与救援服务的车辆投保不低于1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每位司乘人员投保不低于5万元的司乘人员险确保安全经营和安全生产。经营期间一切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赔偿。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的,承包方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时清除汽修经营产生的污水和垃圾,自行负责汽修涉及环保的相关费用。
3.4.承包申请人接到抢修需求指令后到达龙岩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且到达需协助地点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分钟。
3.5.承包申请人应制定统一着装、统一车辆外观、统一工作证、收费价格公示样式。
3.6.承包申请人需为每个工作人员配置1台能够接入阳光救援系统的记录仪。
3.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承包合同》范本。
3.8.承包方须无条件签署、接受上述主要条件和本项目《承包合同》所有条款。
四、竞价方式:采用书面一次性密封报价,最高价中选。
五、承包申请人报名
5.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0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承包申请人资格:只有在相应规定时间前向组织方报名并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承包申请文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承包申请人才具备承包资格。
5.3.交纳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同时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提供保证)。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承包申请人须在2024年5月10日17:00时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开户账号:351008270018010038357
5.3.3.竞价保证金交款凭证上的汇款单位名称应与承包申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GSZ-2024-095项目保证金”。注:请勿与报名费同笔汇款。
5.4.领取招商文件
凡愿意参加的承包申请人请采用线上方式获得招商文件,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向组织方报名获取《招商文件》,并将企业经办人员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汇款凭证发送至组织方的电子邮箱(邮箱:fzgsglzbdl_lt@163.com)
5.4.1招商文件售价200元/合同包,汇款时注明“GSZ-2024-095项目合同包***报名费”,“***”为报名的合同包号,请勿与保证金同笔汇款。
汇款账号:账户名: 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351008270018010038357
账 号: 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5.5.递交承包申请文件
在2024年5月11日上午9:30时前由企业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递交承包申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1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六、信息披露
本项目公告、补充通知、招商结果公示等信息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218.85.66.147:50142/)、发包方单位等媒介发布,承包申请人应自行密切关注。
七、联系方式
业 主 方:龙岩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
地 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月山村曹溪南路41号
组 织 方: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19559276659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

采购公告附件:无

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福建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