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南安市医院新医院关于直线加速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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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南安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安市医院新医院关于直线加速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安市医院新医院关于直线加速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安市医院新医院关于直线加速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安市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安市溪美镇新华街3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0591-***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的供应商:
1.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我院委托,对南安市医院新医院关于直线加速器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按规定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送至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于截止时间前提交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7:00止。
2.书面原件材料:
①建议函(至少包括:建议的具体事项、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方式、提出建议的日期等)
②潜在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
a1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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