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州市西峰小学《探寻生态多样性,共护生命共同体》春游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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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西峰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州市西峰小学《探寻生态多样性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福州市西峰小学《探寻生态多样性,共护生命共同体》春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六层东区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SAZB-TP-013
项目名称:福州市西峰小学《探寻生态多样性,共护生命共同体》春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94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福州市西峰小学《探寻生态多样性,共护生命共同体》春游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出发时间,车辆(车座45座或49座)需符合国家相关营运车辆要求,一次性运输完毕,不得因车辆不足往返二次运输,供应商应按照实际出发人数购买个人当日保险(其中包含:“人员乘坐保险、个人意外保障险、游玩险等其他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强制购买的相关保险”)运输途中,要求携带租车合同,以便交通执法部门抽查使用;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1日。如遇天气不适或不可抗逆因素,无法按以上时间执行的,采购人需与成交人另行约定,成交人不得拒绝。(以校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六层东区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谈判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开户名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1402024609006902526。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六层东区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六层东区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具体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将被拒绝。需根据以下情形提供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五部分),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响应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二)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谈判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西峰小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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