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楼108室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楼108室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楼108室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楼108室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租赁标的物
1、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楼108室;
2、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五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按中标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每年5%递增;
3、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经营范围以鞋帽、服装、箱包、电子产品为主,但必须与服务居民、创造文明的社区文化及取得经济效益相适应,使社区商业区的服务环境、生态环境能够永久性地得到保护。需依法经营和使用,不得作为经营腐蚀性、异臭、危险、油烟、噪音及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注:承租人不得经营餐饮行业);
4、标的规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与投标,须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可授权,须由经营者本人参加。
3、投标人为法人的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04月01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299号5楼会议室)报名参与投标。报名时需须提交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人如未参与报名的,开标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地震、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等)、城市规划与市政征用拆迁建设、搬迁、改建、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必须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一个月内无条件搬离,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招标人将承租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结余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数额: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元)。
2、保证金的形式:须在2024年04月10日下午5时30分之前从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需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时需附银行转账回单,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
帐号:640963422;
3、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六、现场看样接待时间及要求:
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到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 11日09:00;
2、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3、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八、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法。
九、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电话:***。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2024年04月01日
一、租赁标的物
1、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楼108室;
2、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五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按中标租金不递增,第四年起每年5%递增;
3、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经营范围以鞋帽、服装、箱包、电子产品为主,但必须与服务居民、创造文明的社区文化及取得经济效益相适应,使社区商业区的服务环境、生态环境能够永久性地得到保护。需依法经营和使用,不得作为经营腐蚀性、异臭、危险、油烟、噪音及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注:承租人不得经营餐饮行业);
4、标的规模:
序号 | 标的名称 | 用途 | 楼层 | 建筑面积(㎡) | 月租金评估底价 |
(元/月) | |||||
1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楼108室 | 商业 | 第1层 | 30 | 345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与投标,须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可授权,须由经营者本人参加。
3、投标人为法人的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4年04月01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299号5楼会议室)报名参与投标。报名时需须提交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人如未参与报名的,开标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地震、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等)、城市规划与市政征用拆迁建设、搬迁、改建、拆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必须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一个月内无条件搬离,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招标人将承租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结余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数额: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元)。
2、保证金的形式:须在2024年04月10日下午5时30分之前从投标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需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时需附银行转账回单,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
帐号:640963422;
3、未按规定时间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六、现场看样接待时间及要求:
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到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联系人:***,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 11日09:00;
2、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3、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八、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法。
九、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电话:***。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莆田市辰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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