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四次)(2023-JQWCSW-F1005)(第2包)
【招标结果】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四次)(2023-JQWCSW-F1005)(第2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南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2023-JQWCSW-F1005(招标文件编号:2023-JQWCSW-F1005)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二: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32号负一层B区
第一预中标下浮率:11%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志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101-15号
第二预中标下浮率:10.2%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东方路7号
第三预中标下浮率:1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丽姗、、柳庆忠、邱艳华、米军生、蒋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价为准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的80%收取(100万以下项目收费标准为1.5%,最终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1.5%*80%*中标(成交)价),每个项目服务费不少于2000元。
缴纳要求: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备注: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或名称、服务费字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一、项目编号:2023-JQWCSW-F1005(招标文件编号:2023-JQWCSW-F1005)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二: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32号负一层B区
第一预中标下浮率:11%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名称:福建志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101-15号
第二预中标下浮率:10.2%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光泽县杭川镇东方路7号
第三预中标下浮率:1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启杨商贸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2 | 福建志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3 | 南平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 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双方无异议,则可视情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丽姗、、柳庆忠、邱艳华、米军生、蒋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价为准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的80%收取(100万以下项目收费标准为1.5%,最终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1.5%*80%*中标(成交)价),每个项目服务费不少于2000元。
缴纳要求: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备注: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或名称、服务费字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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