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将乐县公安局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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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福建 三明市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公安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MLH2024(TP)-JL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如招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时,采购人按3000元整缴纳中标服务费给代理单位。缴后不退。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内容更正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如招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时,中标人按3000元整缴纳中标服务费给代理单位。缴后不退。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公安局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三元工商企业大厦)
联系方式:*** *** 265520880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MLH2024(TP)-JL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志鹏涉嫌诈骗案会计鉴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如招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时,采购人按3000元整缴纳中标服务费给代理单位。缴后不退。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内容更正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如招标服务费低于3000元时,中标人按3000元整缴纳中标服务费给代理单位。缴后不退。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公安局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三元工商企业大厦)
联系方式:*** *** 265520880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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