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漳州市 | 采购单位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FFZJZCG2024030001-1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概况: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主要承担分行及市区支行2024年度日常约70名员工午餐、晚餐(经批准的加班及值班)加工制作、配送服务等。
注:以上预算金额按备注栏说明计算,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3.2服务期限:以协议签订日起算至2025年2月12日;
3.3服务地址: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市区支行食堂;
3.4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资格要求
4.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含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4.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自身经营过至少一项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每份业绩合同金额20万元/年(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0租赁合同,则还须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且发票金额累加达到20万元/年(含)以上。
4.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在岗员工均具备健康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供应商须提供在食品安全方面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5.1.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5.1.2获取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5.1.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六、递交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04月09日0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00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八、其他补充
8.1质疑与投诉
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8.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gczb.com/index.shtml)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恒丰银行官网(https://www.hfbank.com.cn/)
8.3获取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5 0101 1001 0000 0081
8.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何婉璐/0591-83393306)、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黄丽婷、应俊/0591-83393301)。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委托,就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FFZJZCG2024030001-1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概况: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2024年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主要承担分行及市区支行2024年度日常约70名员工午餐、晚餐(经批准的加班及值班)加工制作、配送服务等。
序号
|
项目
|
预算金额/年
|
单价
|
备注
|
1
|
菜金(午餐)
|
369600元
|
440元/人/月
|
70人
|
2
|
菜金(晚餐,经批准的加班及值班人员)
|
237600元
|
30元/人/天
|
30人,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
3
|
外包服务费(含:食材加工、配送、清理费等)
|
132000元
|
500元/餐(午餐)
|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
66000元
|
250元/餐(晚餐)
|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
||
4
|
餐饮公司管理服务费(含:人员管理、发票税点等)
|
64416元
|
—
|
票面总金额的8%,即序号1至序号3总金额的8%
|
总计
|
869616元/年
|
注:以上预算金额按备注栏说明计算,实际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3.2服务期限:以协议签订日起算至2025年2月12日;
3.3服务地址: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及市区支行食堂;
3.4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资格要求
4.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含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4.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和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自身经营过至少一项食堂承包服务业绩(每份业绩合同金额20万元/年(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0租赁合同,则还须提供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且发票金额累加达到20万元/年(含)以上。
4.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在岗员工均具备健康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供应商须提供在食品安全方面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磋商文件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5.1.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5.1.2获取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5.1.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六、递交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04月09日0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00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八、其他补充
8.1质疑与投诉
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8.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gczb.com/index.shtml)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恒丰银行官网(https://www.hfbank.com.cn/)
8.3获取磋商文件、磋商保证金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5 0101 1001 0000 0081
8.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何婉璐/0591-83393306)、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黄丽婷、应俊/0591-83393301)。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恒丰银行福州分行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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