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4-03-27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众飚-采招【2024002 号-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采购包
服务类别
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下浮率基准数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年,
合同一年一签
1
粮油、调味品类
48.5万/年
4800元
10%
2
蔬菜、干货类
72.5万/年
7200元
15%
3
动物肉
75万/年
7500元
18%
4
水产品类、冻品类
54万/年
5400元
18%
备注:
1、每年预算金额250万元;该金额包含供应商人工费用,配送费,运输费,税费等。
2、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合同履行不定期验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政策调整、重大预算调整等)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采购。
4、本次采购分为4个采购包,投标单位应根据每个采购包分别进行投标和制作投标文件。
5、下浮率基准数:指采购需求一览表里对应采购包的最低下浮率,报价低于该基准数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年度合同履行不定期验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政策调整、重大预算调整等)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采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备注;考虑到实际情况,大部分企事业单位未出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故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用经审计的 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4)★社会保障资金: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8)★承诺函:①要求投标人出具对严格遵守国家饮食卫生安全标准,保证食品安全质量,保持质量的稳定性做出相应的承诺;②要求投标人出具参加采购活动之前,以往其他单位供货中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承诺函;(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许可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A.上门报名:即投标人直接到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 公章;报名经办人的联系电话)。 B.邮箱报名:即投标人用邮件方式报名填写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 公章;报名经办人的联系电话及报名哪个采购包,整合资料确认无误后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 fjzbjt666@126.com), 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件方式给投标人。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南大道 1069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众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南园东路 421 号            
联系方式:*** 19959595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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