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的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的技术服务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莆田市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开展《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询价单位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技术服务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为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规定,《莆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均拟组织进行修订。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修订的《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充分了解莆田市实际情况,适用于莆田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局在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案修编工作,具体包括修编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及意见等内容,最终形成相应技术成果。
五、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编制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六、报价须知和文件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报告编写费、邮寄费、专家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环境类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报价单(包含细目及总价)。
4.供应商满足本询价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7:00之前,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一式一份送至或邮寄至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399号(环保新办公楼218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陈晶 联系方式:15880309306)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技术服务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为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规定,《莆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均拟组织进行修订。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修订的《莆田市(含木兰溪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充分了解莆田市实际情况,适用于莆田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局在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案修编工作,具体包括修编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及意见等内容,最终形成相应技术成果。
五、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编制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六、报价须知和文件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报告编写费、邮寄费、专家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环境类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报价单(包含细目及总价)。
4.供应商满足本询价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7:00之前,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一式一份送至或邮寄至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399号(环保新办公楼218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陈晶 联系方式:15880309306)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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