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晋江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养护采购项目(五里园、安东园、时尚园等)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泉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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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泉州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晋江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养护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晋江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养护采购项目(五里园、安东园、时尚 园等)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FZB-2024-QZ00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晋江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养护采购项目(五里园、安东园、时尚园等)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49.9525万元,招标人为福 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江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养护采购项目(五里园、安东园、时尚 园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江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养护采购项目(五里园、安东园、时尚 园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 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 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 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 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 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 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 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 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 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投标 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 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 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 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 列规定: a.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 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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