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七氟丙烷药剂充装及钢瓶检测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所属地区:福建莆田市 发布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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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莆田市 采购单位 莆田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七氟丙烷药剂充装及钢瓶检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3333.docx
我院拟对部分已到期七氟丙烷灭火剂进行充装及七氟丙烷钢瓶检测进行公开招投标,本次招投标采用低价中标法,项目最高限价:***.44元人民币(包括药剂费用、运费、发票税、钢瓶拆卸安装费、调试费、第三方检测费用等一切费用),超过限价无效。确认中标后,中标方需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约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凭验收单申请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一、项目概况:
对已经到期的七氟丙烷灭火剂、钢瓶进行检测、拆除、维修、充装和重装,投标方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现场情况及审定的服务方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标准组织气体灭火系统储气钢瓶检测、检验及气体更换服务,必须提供气体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和钢瓶的检测报告,确保项目质量合格,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要求,拆除至重装期间应采用备用瓶或合理方案保证消防安全。
1、钢瓶检测完应设固定铭牌,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明显部位。铭牌应包括钢瓶系统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代号、灭火剂充装数量、工作温度范围、生产单位、产品编号、充装日期和充压压力等内容;字迹应明显、清晰并盖公章。
2、七氟丙烷灭火剂要求:

项目

技术指标

纯度/%(m/m)

≥99.6%

酸度/%(m/m)

≤1x10‐4

水含量/%(m/m)

≤1x10‐4

蒸发残留物/%(m/m)

≤0.01

悬浮或沉沉淀物

无浑浊或沉淀物

灭火剂应为经国家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强制性3C证书。
 
3、产品位置及充装剂量:

位置

数量

合计充装药剂kg

10号楼1层病案室

4

406.6

10号楼4层南区手术室贵重仪器室

2

213.2

10号楼5层机房

3

286.6

10号楼5层设备机房

1

86.6

10号楼一层UPS室

1

90

1号楼12层设备机房

1

62.5

1号楼12层中心机房

3

270

1号楼15层机房

1

85

 
4、注意事项
按要求重新充装七氟丙烷灭火剂(HFC-227ea),设备固定牢固,所有连接部件高压管,启动管连接处需要安装正确,确保密封,瓶组及各部件恢复原位置,重新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气体灭火装置贮存瓶维修和药剂充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厂家用专业检测仪器检测试压,出具厂家水压和严密性试验的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非专业厂家不可出具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招标人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各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须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须提供网上录入系统截图(服务类型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消防专业技术的现场负责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核准项目代码应包含:PD1及PD2;如委托第三方进行气体钢瓶检测药剂充装,则须提供第三方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及双方之间的协议;检验人员须具备气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转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7、报价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盖上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须提交报价函及《现场勘查确认函》
四、投标提交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具备的条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 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现场勘查时间:2024年3月20日下午15:00-17:00未到场勘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此外本项目公告中介绍的项目相关情况是业主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业主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业主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业主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的风险。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8号508保卫科办公室。
 
五、招标咨询与答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42293956
邮箱:700482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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