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费(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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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福建 福州市 采购单位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合同编号:[350123]FJBC[CS]2024001-1
二、合同名称: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费(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123]FJBC[CS]2024001-1
四、项目名称: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费(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罗源县凤南东路15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嘉龙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诉讼代理服务 1(次) ¥598,000.00 ¥598,000.00 1.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办理甲方委托之事务,并尽力使委托方的各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得到维护。
2.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3.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
4.及时告知委托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委托方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5.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同时担任与委托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对获知委托方的秘密/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在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随意终止代理。

合同金额: 5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0日
履约地点:福州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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