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厦门市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XMZS[CS]2024004、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XMZS[CS]2024004
项目名称: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8,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1):
采购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采购包2(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2):
采购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采购包3(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3):
采购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已按住建部57号部令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必须取得专项资质中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八项资质;暂未按新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须取得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已按住建部57号部令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必须取得专项资质中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八项资质;暂未按新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须取得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3: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已按住建部57号部令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必须取得专项资质中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八项资质;暂未按新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须取得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08
至 2024-03-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19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3-19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10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由于系统限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将被系统判定为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笔记本电脑已安装系统操作所需的客户端,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地址:厦门市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8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文件集.zip
受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XMZS[CS]2024004、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XMZS[CS]2024004
项目名称: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8,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1):
采购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 | 1(批) | 否 | 配合做好工程监督检测工作,对施工现场原材料、结构实体、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的原材料等开展监督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 36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采购包2(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2):
采购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 | 1(批) | 否 | 配合做好工程监督检测工作,对施工现场原材料、结构实体、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的原材料等开展监督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 36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采购包3(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3):
采购包预算金额:36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3-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测技术服务 | 1(批) | 否 | 配合做好工程监督检测工作,对施工现场原材料、结构实体、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的原材料等开展监督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 36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已按住建部57号部令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必须取得专项资质中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八项资质;暂未按新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须取得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已按住建部57号部令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必须取得专项资质中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八项资质;暂未按新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须取得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3:
(1)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 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①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已按住建部57号部令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必须取得专项资质中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八项资质;暂未按新标准重新核定资质的须取得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08
至 2024-03-1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3-19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4-03-19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10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由于系统限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将被系统判定为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笔记本电脑已安装系统操作所需的客户端,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地址:厦门市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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