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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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泉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年3月8日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X336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对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3.★交货期要求:2024年7月20日前货到项目现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福建省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5.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1)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d.sinochemitc.com)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在“【平台通知】投标人参与招标项目操作指南”中下载“中化能源投标管家”,并上传标书获取凭证(发票)(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后续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8.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前,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根据提示进行企业CA办理事宜,并完成CA绑定。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完成CA的绑定后,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 平台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通过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为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9.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0.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
①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②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生产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生产商、集成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不低于D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如外委,则外委压力容器制造厂需具有有效的不低于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2台(套)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工艺为冷凝工艺或冷凝组合工艺,处理介质含醋酸乙烯或相近易聚合介质(如苯乙烯、环己烯、环氧丙烷、MMA等),处理量为100Nm³/h及以上)的供货及良好运行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最终用户验收报告(含最终用户盖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建设地点、最终用户、装置类型、处理能力、处理工艺和介质类型等。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应信息,则须提供合同的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技术协议、设计请购文件、用户证明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以上(1)- (7)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的(唯一)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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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3月8日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X336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对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2347990010388489 | 油气回收处理设施3252-PA-02 | 1 | 套 | 整体撬装,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要求,报价中包括服务范围:包含一年内12次到场检查维护撬装设备的费用。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3.★交货期要求:2024年7月20日前货到项目现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福建省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5.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1)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d.sinochemitc.com)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2)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在“【平台通知】投标人参与招标项目操作指南”中下载“中化能源投标管家”,并上传标书获取凭证(发票)(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后续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8.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前,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根据提示进行企业CA办理事宜,并完成CA绑定。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完成CA的绑定后,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 平台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通过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为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9.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0.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
①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②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生产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生产商、集成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不低于D级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如外委,则外委压力容器制造厂需具有有效的不低于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2台(套)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工艺为冷凝工艺或冷凝组合工艺,处理介质含醋酸乙烯或相近易聚合介质(如苯乙烯、环己烯、环氧丙烷、MMA等),处理量为100Nm³/h及以上)的供货及良好运行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最终用户验收报告(含最终用户盖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建设地点、最终用户、装置类型、处理能力、处理工艺和介质类型等。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应信息,则须提供合同的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技术协议、设计请购文件、用户证明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有虚假信息,其业绩将不被认可。
以上(1)- (7)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能源泉州石化EVA扩能和新建EVA项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采购的(唯一)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
邮编: | 100073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qiushaowei@sinochem.com,changgang@sinochem.com |
购标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 |
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 400-818-8227 转 2 |
招 标 人: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1层(名义楼层25层) |
邮编: | 201103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yexiufeng@sinochem.com |
招标人监督部门: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风控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5层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风控部纪检岗 |
邮编: | 100069 |
举报电话: | 010-57392945 |
举报邮箱: | nykjxfjb@sinochem.com |
招标代理监督部门: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纪律检查部; |
邮编: | 100073 |
举报电话: | 010-59368225 |
举报邮箱: | swjljc@sinochem.com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
联系人: | 邱少尉 |
联系电话: | 15260362906 |
电子邮件: | qiushaowei @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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