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福建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宁德市 | 采购单位 | 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HTCJSCG[2024]-006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磋商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3-1 09:00至:2024-3-8 17:30。(不含节假日)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304387840@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3月12日15:00分前送至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由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新厝村中心路55号
邮 编:352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
邮 编:352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HTCJSCG[2024]-006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采购 | 1.00 | ***.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磋商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针对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要求 | 供应商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 |
其它资格条件 | 供应商须提供公安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3-1 09:00至:2024-3-8 17:30。(不含节假日)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304387840@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
手机: 电话: |
报名时间: |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3月12日15:00分前送至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由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宁德虎贝石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虎贝镇新厝村中心路55号
邮 编:352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代理机构: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2层206
邮 编:352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保证金:合同包1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供应商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磋商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户 名: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海滨支行支行 账 号:13215201040009370 注: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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