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福建省委办公厅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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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委办公厅后勤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委办公厅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闽川[2024](招)001号(招标文件编号:闽川[2024](招)001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委办公厅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上社1-1号
中标(成交)金额:233.99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组长)、吴楠楠、江永平、徐美兰、程宛芬(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准向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100,500]万元 0.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支付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7197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福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采购包1中标人“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7.5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委办公厅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华林路129号省委宿舍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368号万利花园三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委办公厅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上社1-1号
中标(成交)金额:233.99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委办公厅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负责厅机关食堂餐饮全部劳务服务;全年提供早、午、晚餐服务(二层仅工作日供应午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食堂服务人员均为乙肝两对半合格,持《健康证》上岗。2.中标人需自行配置统一服装,佩戴头帽、口罩、围裙等,遇有防控等,临时需做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人员及待遇等由中标人自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采购服务期为(1+1+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内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若合同期期间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 1.服务团队须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规定及要求进行运营。2.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制定包括餐具消毒措施,餐厅、灶台、操作间、排污管道清理等相关制度。3.中标人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分区,如烹调间、分菜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等功能区,满足正常的作业需要。4.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应做好每日物资采购的验收,确保食品存放的安全;指定专人对每样出售食品负责登记并48小时留样;按时完成餐具分类、清洗、消毒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组长)、吴楠楠、江永平、徐美兰、程宛芬(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准向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 1.5%,(100,500]万元 0.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支付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7197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福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采购包1中标人“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7.5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委办公厅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华林路129号省委宿舍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66-368号万利花园三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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