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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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福建 福州市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1]SHGS[TP]2023003、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SHGS[TP]2023003
项目名称: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包1(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7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财采[2022]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本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2-27
至 2024-03-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3-04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3-04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涓珉、于小燕、苏晓晓、林晓龙、李珏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
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01]SHGS[TP]2023003、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SHGS[TP]2023003
项目名称: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包1(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7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70200-交通管理设备 | 临时零星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 1(批) | 否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97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榕财采[2022]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均可。本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2-27
至 2024-03-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3-04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3-04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涓珉、于小燕、苏晓晓、林晓龙、李珏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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